「僱員自選安排」得半自由行,僱主嗰份點算?
你有冇試過轉工之後先發現,自己啲MPF供款散落喺三、四個唔同嘅計劃度,各自收費同表現都唔同,但又冚唔埋一齊管理?
呢個情況嘅根源,在於現行制度嘅一個設計:2012年11月推出嘅「僱員自選安排」(俗稱「半自由行」),容許你每個公曆年一次,將自己嗰份強制性供款(僱員強制性供款)轉去自己揀嘅強積金計劃。但僱主嗰份強制性供款(僱主強制性供款),一直都鎖死喺僱主揀定嘅計劃入面,你冇得郁。
依家,呢個限制終於要打破——強積金「全自由行」,就係要連僱主嗰份都畀你自己揀轉去邊個計劃。
時間表:你屬於首階段定次階段?
根據積金局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嘅文件,「全自由行」會分兩個階段推行:
| 階段 | 適用對象 | 接收帳戶 | 進度 |
|---|---|---|---|
| 首階段 | 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嘅新聘僱員 | 個人帳戶(同「僱員自選安排」機制一樣) | 立法已完成,積金局正做系統及行政準備,預計2026年內落實 |
| 次階段 | 2025年5月1日前入職嘅現有僱員 | 全新設立嘅「專項帳戶」 | 涉及修訂《強積金條例》同《僱傭條例》,2026年展開修例工作,暫時未有實施時間表 |
點解要分兩個階段?因為2025年5月1日強積金「對沖」安排取消之後,僱主仍然可以用僱主強制性供款嚟「對沖」現有僱員喺轉制前嗰段受僱期嘅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。呢部分供款要繼續區分同追蹤,所以要設立一個全新嘅「專項帳戶」嚟接收,法例修訂自然複雜好多。相反,新聘僱員冇呢個「對沖」歷史包袱,可以直接沿用「僱員自選安排」嘅個人帳戶機制,行政上簡單得多,所以率先落實。
轉移次數:唔係話可以日日轉
好多人以為「全自由行」即係可以隨時搬來搬去,其實唔係。根據立法會文件,「全自由行」下嘅轉移次數安排,同現行「僱員自選安排」機制完全一致——一般情況下每個公曆年一次,除非累算權益轉出嗰個強積金計劃嘅管限規則容許多過一次(但現時實際上所有計劃嘅規則都只容許一年一次)。換句話講,呢個係一個「解鎖」嘅安排,唔係一個「自由買賣」嘅安排。
對你嚟講,點解值得留意?
如果你係打工多年、轉過幾次工嘅高收入人士,「全自由行」落實之後,最直接嘅意義係:
- 整合分散嘅供款:你可以將唔同僱主年代嘅僱主供款,夾埋去一個你信得過、費用同表現都清楚嘅計劃度,唔使再分開幾個帳戶各自監察
- 用返數據揀計劃:依家先開始做功課仲嚟得切——用基金比較工具睇清楚邊個供應商嘅同類基金費用(FER)同過往表現實際差幾遠
- 減少「對沖」歷史包袱嘅影響:如果你係2025年5月1日之後先入職嘅新僱員,你嘅僱主供款冇被「對沖」拖住,全自由行首階段一落實,你就可以即刻部署
如果你係2025年5月1日之前入職嘅現有僱員(即係而家大部分打工仔),你屬於次階段,暫時未有實施時間表——唔使心急做任何決定,但依家開始了解自己供款分散喺幾多個計劃、每個計劃表現點,係一個唔使等政策落實都做得到嘅準備工夫。
依家可以做嘅3件事
- 查返自己入職日期,確認自己屬於首階段(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)定次階段(之前入職)
- 用基金比較工具整理返自己而家所有供款戶口嘅費用同表現,做好「全自由行」落實時嘅部署基礎
- 用退休缺口計算機睇清楚你嘅MPF整體對退休生活嘅實際貢獻,唔淨係睇單一戶口嘅數字
資料來源: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《強制性公積金「全自由行」》(2025年6月2日,立法會CB(1)918/2025(03)號文件)— legco.gov.hk;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同行政總監鄭恩賜就2026年工作重點嘅公開發言,RTHK報導(2025年12月15日)— news.rthk.hk。本文僅整理官方公開嘅立法及政策進度,唔構成投資或人事安排建議;實際生效日期同安排請以積金局憲報公告同官方通知為準。投資涉及風險,過往表現不代表未來回報。請根據個人情況作出投資決定。